弘揚中國書畫傳統文化,打造一流的中國書畫家藝術專業網。 中國書畫研究、培訓、創作、交流、展覽、銷售……。中藝,華夏,書畫家,藝術,書畫名家周垂俊,書法家,美術家,書畫宣傳,書畫級別認證,書畫保真證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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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章程
![]() 中藝華夏書畫家網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規范名稱為:中藝華夏書畫家網 第二條 中藝(中國藝術簡稱"中藝")華夏書畫家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的書畫類網站(備案號:渝ICP備 15002937號-1),并申請成功注冊為官網。為加強各民族對書畫的認同感和凝聚力,以誠信、合作共贏的經營理念,專注、專業的發展方向,旨在發現人才,互幫互學,造就優秀人才為己任,廣泛團結書畫家,匯聚華夏書畫名家,弘揚中國書畫傳統文化。 第三條 本會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習近平“文藝座談會”精神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致力于書畫的普及和發展。助推書畫發展與繁榮的社會責任感與使命感。 第四條 本網系非盈利公益性的書畫專業機構和書畫家自愿結合的網絡書畫藝術機構,自覺接受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和主辦方的領導,業務上接受國家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本網辦公地點設在國際藝術大師陳子莊、中國微刻大師劉聲道出生地的中國書法之鄉---重慶永川(永川物華天寶、人杰地靈、歷史悠久、人文薈萃、藝術之都,是西南首個中國書法之鄉),立足重慶,面向全國書畫家的一個專業性書畫網絡藝術機構。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五條 本網的業務范圍: 本網充分利用國際互聯網絡優勢,推廣介紹中國書畫,展現中國書畫家藝術成就和中國書畫家精品;是推介書畫家,專門為中國書畫家進行網絡媒體宣傳的專業書畫機構,注重專業性與學術性,客觀、真實、系統、全面地向藝術市場推出中國書畫家的優秀作品,搭建中國書畫家與市場之間的橋梁!書畫研究、創作、推介、出版、筆會、展覽、培訓、交流、銷售、會員服務等。
第三章 委員及會員管理 第六條 全國范圍內的書畫家均可向本網提交會員申請,書畫名家優先考慮。 申請人員具備下列條件,本網按照相關程序批準加入: 1.擁護本網章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作風正派; 2.委員要求省級文聯主管的書法家協會和美術家協會會員加入,中國書法家協會和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優先,并有機會推薦為本網主席團副主席及常委候選人,會員要求為地市級文聯主管的書法家協會和美術家協會會員; 3.本人書畫作品入展本網主辦的展覽二次(含二次)以上,或獲獎一次(含一次)以上符合會員資格; 4.本人書畫論文在省級及其以上書法專業報刊發表一次以上,獲本網論文評選入選入編以上符合會員資格; 5.本人在書畫教育或書畫組織工作中成績突出,并經本會兩名以上會員推薦的通過審核符合會員資格; 6.評選為本網書畫家的符合會員資格。 第七條 會員申請的程序是: 1.提交申請書、填寫會員登記表; 2.經本網評委會審定; 3.主席團批準方為會員。 第八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獲得本網服務的優先權; 2.對本網工作有批評權和建議權; 3.對本網領導機構工作有監督權; 第九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維護本網聲譽和合法權益; 2.負責完成本網交辦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網組織的相關活動。 第十條 會員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會員退出應書面通知本網,并交回會員證。凡連續兩年不參加本網組織的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嚴重違反本章程給本網聲譽、權益造成損失,或嚴重違法構成犯罪,經本網主席團會討論通過,可分別給予批評、通報批評、勸其退會、除名等處分。 第十二條 本網有依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的職責和義務。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網的最高權利機構主席團會議。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聘任和罷免常委; 3.審議本網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本網主席團會是本網的執行機構,制定本網發展規劃,領導本網開展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本會主席團會的職權是: 1.執行主席團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員; 3.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4.決定設立下級機構; 5.根據本網主席、副主席提名,協商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6.領導本網各機構開展工作; 7.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代表本網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8.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主席團會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 本網主席、副主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網業務領域內具有較大影響; 3.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十八條 本網設立秘書處作為主席團會的工作機構,具體貫徹各項決議。秘書處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推薦報主席審批。 第十九條 根據書畫發展的需要,本網逐漸推進各專業機構的建設工作。 第二十條 經主席提名,主席團會研究同意,可聘請有關人士擔任本會顧問、名譽主席。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一條 本網經費來源: 一、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應一次性交網站建設及宣傳費及證書工本費共計2000元/人,常務委員和委員應一次性交網站建設及宣傳費及證書工本費共計1500元/人,由本網秘書處頒發精美任職證書,自愿每年交4尺和6尺整紙作品各一幅交流;會員不收會費,但應一次性交網站建設及宣傳費及交證書工本費共計600元/人,由本網秘書處頒發精美會員證,會員自愿每年交4尺整紙作品二幅交流; 二、社會各界的資助;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 本網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及網站的建設和宣傳,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發放。 第二十三條 本網工作人員采用聘用制,由本網財務部發放勞酬。 第二十四條 本網資產歸本網所有,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五條 對本網章程的修改,須經主席團會表決審議通過。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條文解釋權屬本網主席團。 電 話:18202310006 Q Q:11769079 郵 箱:11769079@qq.com |